稻渔综合种养项目检查(稻渔综合种养项目绩效指标填写)

稻渔综合种养项目检查(稻渔综合种养项目绩效指标填写)
稻渔综合种养项目检查人员针对本地近期区域性、主要养殖品种、规模大小、生物种类等几个方面对辖区内水稻种植户、水产养殖业户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重点水生生物种子和生产领域。
检查组一行还对乡镇养殖场所、苗种基地开展日常检查,并听取县市级苗种基地委托、渔民使用的生产设施、人员素质、设施性能、投入品使用情况及要求,检查苗种生产技术规范、档案记录及技术操作规程和检查验收情况,并要求生产人员要有较好的技术操作能力,不能经营假冒伪劣苗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下一步,县农业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重点苗种、水产养殖生产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检查,进一步提高全县水产养殖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严把生产质量关,促进渔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
本年全县水产养殖生产任务繁重,经营主体不低于1个、设施装备不低于本县有关设施装备要求,县农业局将将主要负责人为各水产养殖生产主体。对水产养殖场户应建立完善的苗种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好苗种生产规范化和苗种质量抽检制度,确保苗种生产基地信息全、信息全,检测规范,生产全、质量安全。各水产养殖生产主体要严格执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水产养殖场生产环境安全控制》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苗种生产秩序良好,水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苗种生产监管
强化水产苗种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基地养殖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苗种生产管理任务的水产养殖生产主体,要建立健全养殖生产档案,加强苗种质量监测,及时向生产单位和生产单位提供苗种质量检验报告。在开展苗种质量监督抽查时,要坚持“产前检查、产中检查、产后检查”的原则,严格要求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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