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种养结合项目

玉溪市种养结合项目
玉溪市种养结合项目
该项目为玉溪市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产业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实施主要由玉溪市种子管理站完成,前11个月完成品种筛选,种植6亩试验田,目前大部分已成熟,6月下旬成熟的品种将在7月中旬成熟并进行销售。
通过开展试验筛选的方式,筛选出高产、优质、抗性强、品质好、产量高的品种,为进一步提高玉溪市的蔬菜品种布局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做出积极努力。
为了加快项目实施的进度,筛选优质的品种是确保全市蔬菜产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关键,为实现玉溪市设点蔬菜生产供给安全、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技术措施
1.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蔬菜品种筛选,筛选一批适宜玉溪市推广种植的新品种。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制定我市蔬菜品种筛选方案,指导各区(市)在确定品种之前,召开部门座谈会进行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江西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要求组织做好试验示范,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试验示范工作。
2.各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区(市)加强对良种繁育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及时搜集蔬菜品种试验数据、组织开展试种、示范,探索区(市)蔬菜品种试验和示范的先进做法,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蔬菜品种试验的结果。
3.各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蔬菜品种试验示范的组织和管理,推动蔬菜品种试验工作向正确方向迈进。各区(市)要结合实际做好本辖区内蔬菜品种试验示范工作,对品种试验开展联合检查和统计分析,并于3月上旬对检测结果表明的试验条件和信息进行复核,确保完成本辖区蔬菜品种试验任务。(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业局、市蔬菜种子站、市农科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
(三)申报材料
1.各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蔬菜品种审定标准,严格按照品种审定标准和试验实施方案申报品种。(省种子管理站、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
2.各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公开品种试验实施方案,做好试验实施单位的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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