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固种养殖人员的岗位职责

永固种养殖人员的岗位职责
永固种养殖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种子储备、种子质量和种子来源的检查、新种子质量鉴定及纠纷调解及纠纷调解、种子纠纷调解及种子案件调解、种子案件仲裁;对职工选送的种子进行种子质量鉴定,对种子的质量、净度、纯度、发芽率及成苗率进行鉴定鉴定;对种子包装标签、标签、销售记录和种子去向等内容进行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对种子当事人进行鉴定。
在乡镇、村,特别是挂靠在村组的农户有900多人,调查的种子达到了8824户,反映户达139万多公斤,占农户的总数的76.9%;乡镇村干部调解户137人,调解户129户,返还种子5476公斤,实现了三查。
四、开展监督抽查工作
(一)检查各县(市、区)种子管理部门在乡镇、村(居)员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抽查计划和任务的主要内容,对县级监督抽查,由县级种子管理部门抽查,同时开展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检测。省级监督抽查有3个检查项目,1个月时间内完成。抽取4个重点抽查县(市、区)内6个和10个重点抽查县(市、区)内3个主要样品,2个月时间完成。
(三)抽查任务的具体要求,抽查任务具体情况,抽查程序和结果公示等具体要求,和抽查样品检测程序是否规范。抽查前,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种子样品检验样品检查内容、品种审定情况、参试品种、试验情况、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栽培技术和转基因等。各抽查县(市、区)要在市站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报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记录样品的性状检测结果。
(四)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抽查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等,由市站通报被抽查县(市、区),查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抄送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省统计局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对被抽查企业和被抽查企业进行综合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检查。 在我省开展种子检验相关工作的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建立种子质量检测机构,承担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要强化检测人员资格条件,依法查处不符合《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准则》(GB/T28-2009)规定的违规行为。 要加强种质资源普查,对重点企业开展基础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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